黎女士在为张某家砸窗台上的水泥板时,水泥板里的射钉枪子弹发生爆炸,造成黎女士左眼七级伤残。因与张某协商赔偿无果,黎女士将张某诉至呈贡县人民法院,索赔12万余元。日前,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。
黎女士在诉状中称,她今年34岁,是四川人。今年8月11日,张某装修房子,她到张某家为其做活。下午6点左右,她在为张某砸窗台上的水泥板时,突然,里面发生了爆炸,致使黎女士眼睛受伤。事发后,虽及时送往医院救治,但一切都太晚了。后经诊断,黎女士左眼达七级伤残,只有微弱光感,完全失去视力。
黎女士表示,此次事故使她失去一只眼睛,这无论对她的身体还是内心都造成了巨大伤害。事发后,她一直同张某积极协商,希望对方能给予一定补偿,但遭到了张某的拒绝。黎女士认为,她是在为张某做活时导致眼睛受伤的,据此,她将雇主张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。
目前,该案法院已经受理。


